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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朕有个想法


    “士卒战伤除其籍,赐复三年。将校阵亡,其子世袭,加一秩。”

    “打仗的时候无论是阵亡还是病故,皆以战亡算,给丧葬费一石米,赐五年饷做补偿,若是非战期间,就只有一半。”

    “如果战阵负伤,则除其军籍,赐三年饷做补偿,将校阵亡的话,嫡子世袭爵位,并且官加一个品秩。”

    于谦解释的非常明白,大明的战亡抚恤,也是大明军士们舍身亡战的理由之一,他们的身后事不用太过顾忌。

    于谦继续说道:“缄竭节于国,有德在民,立祠赐额,建祠立庙祭奠,也是免不掉的,每年大祭之时,致祭哀悼祈福。”

    “黄衣使者出京至战亡之家,赈给之余,令使者就家劳问。”

    “战伤,会免夏秋二税两料三年,若是战亡则是五年免税科。”

    “如果家庭比较特殊,比如无弟而有父母若妻者,给全俸。三年后给半俸,一直到父母妻子去世之前都可领这半俸。”

    收敛尸骨官葬、致祭哀悼祈福、建祠立庙、给丧葬费、派遣使者慰问、免赋役差科、荫补子嗣、优给遗属这些都是大明明文的规定,而且参军之人都清楚。

    “落实到实处,若有人敢在其中中饱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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