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个人正义
份,不理解他的能力,甚至连对方的精神状态是否稳定都不知道。
要知道,对于灵能的开发越深入,精神状态就越不稳定。
“我不这么认为。”
犯罪分析科的科长给出了不同意见,“根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情报,可以推断出他的目的和我们一致,他之前也曾向我们举报过莱纳尔-博伊耶夫的窝点,而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杀掉莱纳尔,而是将他们交给了执法者。”
“的确,这说明他至少不是一个嗜杀之人,在柴可案和莱纳尔事件中,他都曾留下过活口。”
陆湘开口道,“因此,我推断他是一个对于自身能力有着绝对自信的人,很有可能在他的潜意识中,为了掩盖秘密而杀人是一种侮辱。”
事实上,在联合政府所管辖的各个区域,这类案件都出现过不少,早在2145年,联合政府的最高犯罪调查机构就给此类犯罪的冠以了一个统称——“个人正义。”
也即,无视联合政府的律法,以自己的认知作为评判的标杆,对于犯罪者进行裁决。
这些人通常是怀有对于法律的不满,以及对于正义追求走上了这条道路。
“他们的其中一个特点,就是他们自信往往都会发展成近乎于自负的地步,他们往往会以‘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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