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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像只小狐狸一样聪明又狡黠

足够两个人吃。
    难道魏肇不喜欢吃?
    不应该啊,魏肇的食量和胃口林露是知道的。
    魏肇是个打猎的能手,偶尔会从后山里抓些野鸡竹鼠回来打打牙祭,往往林露吃个鸡腿肉就饱了,而魏肇却能把剩下的烤鸡吃得干干净净,看得出来是个大胃口的肉食者。
    林露心里想了想,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到魏肇碗里,道:“快吃快吃,你帮我尝尝这红烧肉是不是跟服务员说的一样好吃。”
    林露比较喜欢吃素,对肉类不太感兴趣,尤其是红烧肉这种又肥又腻的大肉菜平时是不会碰的。
    不过这年代的大部分人都特别爱吃肉,为了照顾魏肇的口味,她特意了这道肉菜。
    魏肇盯着她,半响才挪开视线,夹起碗里的半肥半瘦的肉块吃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就咽下去,点头道:“好吃。”
    在小时候,又穷又窘迫的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吃一口红烧肉,怎么会有不好吃呢。
    而现实中,红烧肉也确实好吃,肉炖得很烂,一筷子就能戳烂,肉块裹着油润色泽,入口即化,满嘴肉香。
    更重要的是,她在对面。
    见林露一个劲的吃素菜,不怎么吃肉,魏肇眉头微拧,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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