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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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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河县政对“农庄雇凶殴打路人”的二次回应
    七个小时前,政府办公室接到涉事企业风回农庄办公室的电话,农庄总经理告知,风回农庄法人代表查看相关法律后,认为青河县政府向其提出的“在视频的真实性没有得到权威认定之前,农庄不能开业”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风回农庄具备法律规定的所有开业条件,我们做为一方政府,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被舆论所绑架,牺牲农庄的利益换取公众对政府的好感,政府向他们提出这种要求,是把‘人言’凌驾于法律之上,助长不良者的无理取闹。
    风回农庄法人代表还说,任何地方都会有犯罪,犯罪不可怕,依法治罪就是了,做为一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姑息犯罪才是最可怕的,这意味着这个政府的治下,将成为孕育犯罪的优质温床。
    有鉴于此,风回农庄收回之前愿意配合政府暂不开业的承诺,声明无论鉴定结果如何,农庄都会如期开业,政府如果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农庄将诉诸法律以求公道。
    青河政府办公室将此情况向县长林图汇报,林县长查阅相关法律条款后,认为农庄对自身权利的诉求和对县政府行为的控诉均符合华厦国法律精神,故,青河县政府收回对风回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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