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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紧锣密鼓

牙关不开口。
    在白面狼的身上没有取得什么突破,但陈玉成却查出来,撞了夏兰的那位肇事者是电视台的采编石娜娜。
    石娜娜撞人之后弃车逃逸,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天的时间,既没有到单位上班,也没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已经涉嫌违犯了交通肇事逃逸罪。
    但是,一直到了要签署文件传唤石娜娜的时候,陈玉成才发现了一个让他异常尴尬的问题:他没有签署传唤证的权力。
    要说起来,这个传唤证下面一个派出所的所长都能签,偏偏他这个区公安局的政委却签不得。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怪现象,但这偏偏又是法律规定的。
    条文上写的很清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很明显嘛,签署传唤证,必须是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才行。
    下面派出所的所长算部门负责人,局里面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的队长算部门负责人,偏偏陈玉成这个区局政委不算部门负责人。区公安局的部门负责人是区公安局局长,也就是何东平。
    区公安局的所有文件,只有何东平签字才能生效。
    现在,左青青把这个案子交给了陈玉成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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