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 父与子
,倘若能中进士点翰林,谋一个校书衡文的清闲之职,做父亲的就感到满足了。
“亚美利加之法律……”
看着手中笔记中所记的文字,曾国藩的眉头一皱,他知道纪泽将要报考的是“法律”专业。学以法律,难道将来自己的这个儿子准备当个讼棍吗?
几乎是一种本能,对于“法律”,曾国藩都是持以反感,熟读史书的他很清楚所谓的“法”不过只是“用物”罢了,至于那句所谓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不是出自于《商君书》,不过只是后人的“臆想”。
三千年来所谓的“法”,从来都是帝王的工具。至于重法的“卫鞅”《商君书》中也曾言:……太子犯法。“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而后人则以此事弄出了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以彰显法律之威,但却不知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不过只是臆想而已,或者说是用来蒙蔽,普通百姓的说法。至于“天子”,那就更不可能……因为天子从来都是出口成法,自然不可能“庶民同罪”!
因为天子不可能犯法!
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不过只是黔首百姓的一厢情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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