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上:有心人
公安分局局長周子明,原市南區公安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宋平由於嚴重違紀、收受賄賂等,也會分別受到黨紀與國法的懲罰。
這件大案完結之後,有兩個新的問題被拋出來:一是呂興業的問題,如何處理;二是市南區空出來的領導幹部崗位的問題。
關於呂興業的問題,紀檢委辦案人員查出他家有數百萬的存款,還有最少三套房產,最開始問他的時候,他什麽都不說,無法說明其來源,後來卻說錢是他兒子掙回來的,房子也都是他兒子給買的。說他兒子在省城開公司,很賺錢,家裏的錢都是他孝敬二老的。後來,當辦案人員前往省城調查他兒子所開的公司的時候,卻發現根本就是一家皮包公司,幹的都是一些建築開發項目轉批發包的事情,純粹是空手套白狼,而且,更關鍵的是,這家公司倒手的都是一些市南區的城建項目。等於是呂興業把相關城建項目發包給自己兒子,他兒子再轉包出去,從中賺取不菲的好處費。經過調查這個皮包公司的賬目,發現其實際收入與呂興業家裏找到的錢財數目不符。但呂興業兒子說,還有些收入是不能上賬的,並隨口報了幾個數字。辦案人員算了算,賬麵上與賬麵下的收入全部加起來的話,倒還多出去了。
呂興業也承認收過韓水的好處,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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