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一章 新官断案(下)
在等候被告的这段时间内,李延庆也没有闲着,他转到后堂和莫俊商议案情,虽然他以‘缓事急办’为理由罚了讼师和原告,但这毕竟是他任嘉鱼县面临的第一桩案子,他也不想掉以轻心。
莫俊看完讼状便对李延庆笑道:“这个宋小乙借的一千贯钱是发生在去年夏天,他买铺子是去年秋天,时间倒是衔接得起来,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大宋律法不承认父债子还的道理,既然人死了,那这笔钱在法理可以不用还了;其次看这笔钱有没有担保,如果有担保人,这笔钱由担保人来还,如果有担保物品,那原告是可以要求用担保物品抵债,但借款契约书写得较含糊,只是说保证归还本息,这里的保证是指什么意思?要看双方有没有口头约定了。”
李延庆又疑惑问道:“既然没有父债子还的道理,那为什么原告一定要盯住那间商铺呢?”
“或许他们认为借钱是为了买商铺,那这间商铺是宋小乙提到的保证,他们想转移理解,把商铺变成担保之物,不过,这间商铺究竟是花多少钱买的,这还是个问题,如果地段较好,我估计远不止一千贯钱,有一种可能是宋小乙买商铺的钱不够,便问原告借了一千贯钱。”
李延庆点点头,这个可能性极大,他又问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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