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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苏豫和桑从寒对视一眼,问:“也就是说,林姨您并非不同意和彭先生离婚,只是无法接受净身出户,我可以这么认为吗?只要能够同彭先生分割财产,您是愿意离婚的。”
    林嘉怡嘴唇颤抖,“还有孩子,维平和维淩,他们的兄姐已经成家我不担心,只担心维平维淩留在这受委屈。”
    “我会为您争取孩子的探视权。”这个年代夫妻离婚还没有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例子,法官也是男人,断案时绝对不会将抚养权判给林嘉怡。
    这是时代的无奈。
    苏豫又问了些彭继业官途上的问题,林嘉怡知道的不多,但足够苏豫从中挑选出有力的证据。
    北国二十九年二月十三日,林嘉怡一纸诉状将彭继业告上法庭。
    诉状中写道:
    原告林嘉怡,年五十三岁,北国星球晋城人。
    被告彭继业,现年六十岁,北国星球宣城人。
    为受休弃而生活无着,恳请票传被告到庭,公断财产分割。
    林嘉怡将自己二十多年为彭家照顾老小的事情写在上面,并将彭继业包养过的外室名字和年份罗列,恳请法庭主持公道。
    宣城律师没有人肯受雇于林嘉怡,却被彭继业网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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