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家事(五)
有秩、啬夫之类,绝对是不够的。我以为,不妨在乡、里之下,增加一个层级,或可名之为社。大致按照十户一社,十社一里,十里一乡的规则架设;彼辈总共两千八百户,大约三百个社,三十个里,三个乡。乡吏由公琰自行派遣,而在社、里这两个层级,我调用年老或者受伤退役的士卒来担任社吏和里吏。这些退役老卒的家庭,全都划入县中着籍;当然,公琰须得另外划出同等数量户口予我,作为补偿。”
蒋琬想了想就明白,所谓社吏,其实便是城邑中什主或伍人的改称,只不过雷远将之纳入吏员范畴,身份大有提高。凭空多出许多吏员来,这当然不合汉家法度,但是玄德公在公安城设立左将军府以来,对官制职权多所创设,也同样不囿于成例,所以蒋琬倒不计较这个。
何况,以三百名退役老卒及其家庭,带领每社中其余九户,足以支撑起县衙对两千多户百姓的管理。老卒们通常勇敢善斗,而又习惯于服膺上级命令,以这个比例计算,毫无疑问可以稳定住基层了。只是……
“续之,这三百多名老卒既然获得吏员身份,其秩次如何?”
县府的仓储之中,如今空得连老鼠都会饿死,三百名吏员的秩禄,蒋琬实在是负担不起。
雷远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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