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5节 皇太孙朱和坪
日常事务的第一份旨意就是废除大明的贱籍,其功德无量!
贱籍又称贱民是指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的中国古代的法定社会等级。贱民是等级社会中社会地位世代低于普通人的特殊的阶层,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在很多社会里贱民和奴隶制度有关。贱籍制度自古已有,沿袭千年,给贱人们带来了深重的苦楚。
贱籍世代相传,不得改变,贱籍社会地位最低,不得参加科举,不能做官,从事当时社会所谓的“贱业“,备受社会歧视。主要有浙江惰民、陕西乐籍、北京乐户、广东疍(dàn)户、安徽的伴当、世仆、江苏丐户等。
绍兴惰民,相传是宋、元罪人后代,男的从事捕蛙、卖汤等;女的做媒婆、卖珠等活计,兼带卖淫。这些人“丑秽不堪,辱贱已极“,人皆贱之。
陕西乐籍、北京乐户,明燕王朱棣起兵推翻其侄建文帝政权后,将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身陷火坑,陪酒卖银,受尽凌辱。
安徽的伴当、世仆,其地位比乐户、惰民更为悲惨。如果村里有两姓,此姓全都是彼姓的伴当、世仆,有如奴隶,稍有不合,人人都可加以捶楚。
广东的疍户,以船为家,捕鱼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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