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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0节 “风闻奏事”给不给?

    因此宋代行台谏制度,明代用科道体制,是皇帝保江山的一种方法,只是后来走歪了。

    科,是指给事中;道,是指监察御史。它们共同构成明朝监察系统的主体。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这是用来监督百官的监察系统。

    明朝时设户、礼、吏、刑、工、兵部六科给事中,侧重于监察六部官员与事务,他们有封驳权,对朝廷经皇帝、执政大臣下发的圣旨、文书、章程,当他们认为不合理或者不合法时,他们有驳回诏书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认为皇帝的决策不对时,完全可以将圣旨给怼回。

    他们能规谏皇帝,充任言官,谏官制度自古就有,用来议论政事,以备顾问,减少朝廷政策失误,约束君王私欲,这种谏官上达天听的渠道被称为“言路”,因此,给事中也被称为“言官”。

    还可以参加廷议和廷推,参与朝廷大政方针的制定,监督其执行。

    他们的权限还有考察官吏,明朝对官吏的考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上制下,由吏部和都察院进行考核,称“考察”或者是“考满”;另一种是以下制上,由科道纠劾,六科给事中是以下制上的主力军,一般地,吏部负责各级官员的考核,但同时要要给事中们负责把关,只有通过吏部和给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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