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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总要有人去做的。
贾思敏拨弄了许久,也没真正放出点什么来。席克不出任务的时候,就是伦敦街头一朋克小青年。他喜欢最近从美国流传过来的摇滚音乐,喜欢在街头肆意涂鸦。二战结束后,伦敦许多青年的生活愉悦放纵,原本萧条的时尚音乐行业种种复苏,席克看起来与他们毫无二致。
贾思敏愣怔了许久,最终被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浑厚钟声所惊,她拿起防水风衣,匆匆收拾了下,拧开了房门。
比起大都会地铁初开通时人们情愿乘坐马车的惨状,大都会地铁如今倒是人流涌动声音嘈杂。
法灵顿站的站点是个闭塞的甬道,出过不少凶杀案。平素里倒也还好,吆喝卖报的、等人抽烟的、聚众游荡的,当然流浪歌手讨赏的也不少。来来往往的人群大多穿着及膝的驼色风衣或黑色大衣,戴着顶呢绒帽,若是上了年纪还要额外配根黑木拐杖,这是伦敦标准搭配,贾思敏也不例外。
她压低了帽檐,坐在绿漆长凳上,将面部表情隐在泰晤士报后方,视线时不时扫向四周,寻找她的目标。
年少的时候,贾思敏并没有想过她会成为间谍。哪怕她被上面挑选走进行了系统的训练,她也只是麻木地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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