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明那稿子是我写的,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重新写,更合适。”
文学创作这一块,法律上有诸多漏洞。拿前世石琪琪偷盗她的稿子来说,即便网友都知道那是她写的,但是想要法律判定石琪琪抄袭,那就得拿出证据。而在搜集证据时,她还得去相关政府做公证,证明的确是她的作品,只是这一个环节便足够麻烦,加上找律师,这其中不仅花费精力,还花费大量金钱。
作者一向是弱势群体,有的作者被抄袭想要维权,辞去工作收集证据,倾家荡产拿钱去起诉,最终是胜诉了又如何?最后法院只判抄袭者赔偿几千块、几百块,道歉草草了事,就跟打发乞丐似得。
虽然抄袭者一时声名狼藉,但隔一段时间后重出江湖,照样赚得金满银满。这种列子,现实不要太多。
现在苏圆那份稿子,还没有传到网络上;仅仅凭她跟齐泽宇一张嘴,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的。
齐泽宇觉得她说得有理,流出去的稿子很有可能被人二次利用,如果那个稿子被人二次创作,先行出世,苏圆按照原先套路设定重新写的稿子后出世的话,很有可能苏圆会被作为抄袭的那个人批判。到时候,苏圆即便是说书稿泄露,也没有一个人会相信她,毕竟她的作品后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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