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众前尽显少年狂(二)
懒得管,反正离宫禁还远着呢。
“曾县尉!”
“普馆主!”
曾葆华遇到熟人了,正是城东普记武馆馆主普三郎。两人客气地打着招呼,像是多年的故交一般。
“咦!”曾葆华发现普三郎身后有二十余人,统一短打着装,举着两面大旗。左面的上书“慧日普照,毒霜并消”,右面的上书“洛阳普照社”。原来是有组织的!
而今天下,唐朝严禁私下聚党结社的律法已经形同虚设,各地结社成风。
演杂剧的可结成“绯绿社”,蹴球的有“齐云社”,唱曲的有“遏云社”,喜欢相扑的有“角抵社”,喜欢射箭的可结成“锦标社”,喜欢纹身花绣的有“锦体社”,使棒的是“英略社”,说书的有“雄辩社”。就连勾栏里的小姐们也可以结成“翠锦社”。
“普照社”一看就知道是挂着狗头卖羊肉,打着礼佛参禅的旗号,实际是地方帮会。而且你一个“涉黑”组织,居然还敢在自己这位主管社会治安的县尉面前晃悠,不是一般的嚣张啊。
而且这名字取得,也不怕闪到舌头,“慧日普照,毒霜并消”,当自己的太阳啊?你又不姓金。而且一看就知道是信奉释门的,难怪普三郎手下那么多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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