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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出声:“从上初中开始,我身上戴的就是卡地亚这样档次的珠宝了。你买的项链,拿去追宋云那样的估计够了。”

    宋云是学校里最胖的女生,平时谁要说一句“某某你喜欢宋云吧”,那男生能当场发飙翻脸。

    姜明薇身边的小姐妹也很捧场地笑起来,谭辉从此沦为学校的笑柄,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没过多久,谭辉就转学了。

    几年没见,谭家的生意做大了不少。

    谭辉西装革履出现在姜明薇面前,对她重新展开热烈的追求时,姜明薇得意地扬起唇角。

    就算她没有那个小贱人那副狐狸精的长相,还是有男人对她念念不忘,痴心不改。

    她这次答应了谭辉。

    交往不到三个月,他晚上提出留下来,姜明薇犹豫了一瞬,最后没有拒绝。

    从前她是姜家的小姐,还有端着的资格,现在她必须牢牢抓住这个男人。

    她被脱了衣服,有点紧张地闭上眼,没来得及看见男人闪过的一丝报复的快意。

    *

    没了姜明薇在身边,宁栀在学校的生活更加平静。

    她每天上课,做作业,图书馆也经常去。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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