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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要融于每一个华为人的行为和习惯中

习惯于受到压力,激发员工拼命工作的热情。员工要有个共识,不要问国家给了你什么,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公司要求每一个员工,要热爱自己的祖国,热爱我们这个多灾多难、刚刚开始振兴的民族。只有这样,才能进行艰苦的搏击,而无怨言。我们总有一天,会在世界通信的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与管理。对不合理的制度,只有修改以后才可以不遵守、不贪污、不盗窃、不腐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坚持真理,善于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提高自己,帮助别人。

    ——摘自《致新员工书》

    在《华为基本法》起草人之一的吴春波教授看来,华为独特的“双核”,是其成功的核心:一个核就是核心价值观,以《华为基本法》为代表,核心价值就是企业文化价值;第二个核就是核心竞争力。在华为,核心竞争力是以管理为核心的。

    事实上,在1998年3月23日《华为基本法》获得通过并开始实行之前,除了任正非等极少数人之外,绝大多数华为人对所谓的核心价值观并没有概念。当时为华为出谋划策的专家顾问团队(主要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组成)认为,高速成长中的华为,规模越来越大,员工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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