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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八王之乱上

    第二节 八王之乱上

    八王者汝南文成王亮,(见第二章第二节。)楚隐王玮,(见上节。)赵王伦,(见第二章第二节。)齐武闵王冏,(献王子。)长沙厉王乂,(武帝第六子。)成都王颖,武帝第十六子。河间王颙,(大原烈王瓌子。瓌,安平献王子。)东海孝献王越也。(高密文献王泰子。)泰,宣帝弟馗子。晋诸王与于乱事者,不仅此八人,而《晋书》以此八人之传,合为一卷,故史家皆称为八王之乱焉。八王之乱,初因杨、贾之争而起,仅在中央,继因赵王篡立,齐、成都、河间三王起兵讨之,遂至覃及四国。晋初乱原,虽云深远,《晋书》谓扇其风,速其祸者,咎在八王,则不诬也。

    西晋初建,晋武帝以曹魏亡国之鉴而大封同姓诸侯王。晋惠帝继位(290年)时,同姓诸王的势力已发展到出则总督一方军政、入则控制中央朝权的程度。

    《晋书·后妃传》云:贾后性酷虐,尝手杀数人;或以戟掷孕妾,子随刃堕。武帝闻之,大怒,将废之。武悼皇后、充华赵粲、杨珧皆为之言,荀勖亦深救之,故得不废。武悼皇后数诫厉之,贾后不知其助己,因以致恨;谓后构之于武帝;忿怨弥深。此等记载,信否亦未可知。要之杨、贾不和,则为事实,而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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