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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昏制

文而作,原文12节,所画亦为12段,原作已佚,现存有唐代摹本9段。本图为其中第4段,两女相对妆容。插题箴文“人咸知修其容,莫知饰其性”。

    同姓不昏,古本论姓而不论氏,然至后世,则古义渐亡,以姓氏之别已亡故也。《晋书·刘颂传》:颂嫁女临淮陈矫,矫本刘氏子,与颂近亲,出养于姑,改姓陈氏,中正刘友讥之。颂曰:“舜后姚、虞、陈、田,本同根系,而世皆为婚,礼、律不禁,今与此同义,为婚可也。”友欲列上,为陈骞所止,故得不劾。姚、虞、陈、田为昏,为古义所不许,而礼、律不之禁者以世皆仅知尚存之氏,而不能溯已亡之姓,禁之势有不行也。《刘聪载记》:聪后呼延氏死,将纳其大保刘殷女,其弟乂固谏。聪更访之于大宰刘延年、大傅刘景。景等皆曰:“臣常闻大保自云周刘康公之后,与圣氏本原既殊,纳之为允。”聪大悦。使其兼大鸿胪李弘拜殷二女为左右贵嫔。又纳殷女孙四人为贵人。谓弘曰:“大保于朕,实自不同,卿意安乎?”弘曰:“大保胤自有周,与圣原实别。陛下正以姓同为恨耳。且魏司空东莱王基,当世大儒,岂不达礼乎?为子纳司空大原王沈女,以其姓同而源异故也。”聪大悦,赐弘黄金六十斤,曰:“卿当以此意谕吾子弟辈。”刘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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