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奴客部曲门生
以抄略自利者亦多。魏济阴王小新成之子丽,为秦州刺史,讨破吕苟儿、陈瞻,枉掠良善七百余人,则其一事。《北史·李崇传》:孝文初,为荆州刺史。边戍掠得齐人者,悉令还之。南人感德,仍送荆州口二百许人。两境交和,无复烽燧之警。《周书·韩襃传》:保定三年,出为汾州刺史。先是齐寇数入,民废耕桑。襃伏击之,尽获其众。故事:获生口者并囚送京师。襃奏请放还,以德报怨。有诏许焉。自是抄兵颇息。此等事不易觏矣。
以俘虏作奴婢者,尤莫如索虏之酷。魏初用兵,本为俘掠,已见第十七章第三节。其时以奴隶若隶户为赐者即甚多。后来吞并割据诸国,(世祖之攻赫连氏及冯文通,皆以生口班赉,见《魏书·本纪》始光四年正月、五月,神三年十一月,延和元年八月。《高宗纪》:兴安二年十二月,诛河间鄚民为贼盗者,男年十五以下为生口,班赐从臣各有差,则不惟施之敌国,亦且施之本国之民;不惟施之反叛,亦且施之盗贼矣。)及其入犯中国,亦多如是。(《世祖纪》:真君十一年四月,正平元年三月,皆以南伐所获生口为赐。《高祖纪》大和三年六月,五年四月亦然。十八年十二月,诏寿阳、钟离、马头之师,所获男女之口,皆放还南;十九年二月,车驾至钟离,军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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