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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咕公版·两晋南北朝史(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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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业
第十一章第二节。)十一月,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其御府衣服、金银、珠玉、绫罗锦绣,大官杂器,大仆乘具,内库弓矢,出其大半,班赉百官及京师士庶,下至工商、皂隶,逮于六镇戍士,各有差。此事与历代以车服别贵贱之禁令正相反。可见其物果为众人所能用,虽以法令禁之亦无益,此生计之情势使然也。《隋书·地理志》言:魏郡雕刻之工,特云精妙。又言梁州绫锦、雕镂之妙,殆侔上国。知凡侈靡之地,富厚之邦,民间工作,亦无不精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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