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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三章 雄文(下)

的义务。他们获得什么权力?在这片土地上的生存权!谁要是让百姓活不下去。那就该杀!
    诸如此类。
    如果权力和义务是不对等,则必然存在着不合理之处。
    具体到大明生员,其权力有:免除徭役,免税粮,县学禀生发放补贴。还有很多隐性权力。诸位都是见过秀才相公,不必我去详细的多说。
    而其义务呢?我尝试着来列举一下。
    第一,生员们的首要任务依旧是读书。国家选拔人才的制度是科举。庞大的生员群体是举人、进士的候补。现在虽然有招考制度作为补充,但依然不可否认,科举产生的进士是整个国家的基石。
    第二,生员们因为识字、有学问。如今报业大兴,他们天然的拥有一定的舆论权。可以引导地方舆论。
    那么,生员们的义务是为自己家族的利益发声,还是为朝廷、百姓的利益发声?
    要不要自觉的拥护大明的统治?对抗朝廷的政策、钦差,这是拥护大明的统治吗?
    这几个问题,我想每个读书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不能吃大明的饭,砸大明的锅!
    第三,必须要承认,先贤们虽然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具体到大明,有些人是享受司法豁免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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